大理:严明节假日期间作风纪律 敲响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18-04-28 08:05:44   来源:大理州纪委

“五一”、端午节和“三月街”民族节将至,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大理州纪委、监委专门下发通知,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

严守纪律规矩。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和省州相关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省纪委关于节假日期间的“十严禁”纪律要求,不越规、不逾矩,切实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

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州纪委和县市纪委宣传部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纪委、省州纪委关于纠正“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发送廉政短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节日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尤其是对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

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前谋划,认真组织“五一”、端午节和“三月街”民族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省纪委“十严禁”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加强节日期间信访举报和舆情处置情况的收集、报告和督办工作,及时汇总“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处置情况并逐级上报。

严查违纪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节日期间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搞变通、落实责任不力的,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