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一季度立案审查81件82人

发布时间:2018-04-26 08:03:3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监察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81件8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同比增长97.56%、43.86%、204.17%。

聚焦职责定位,汇聚反腐合力。始终聚焦职责定位,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精准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规范执纪审查和执法监察工作,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尤其是宪法、监察法,认真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监察能力。集中、科学配置人员,督促在工作上积极转换,有效地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1+1>2”的效果,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效能。

规范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从严管理,不断加强队伍廉洁教育,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护短,决不遮丑,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纪检监察队伍。抓实改革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制定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九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确保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始终受制度约束。

拓宽线索来源,严查违纪违法。完善线索排查处置机制,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都要审查反映政治纪律的问题,严禁人为删减、忽略相关问题线索。建立整治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举报奖励、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等六项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巡察力度,拓展线索来源,助推纪律审查的力度,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200部举报电话,用于接受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