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四风”和扶贫领域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干部不作为问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89件。立案55件,给予党纪处分76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3人,占比3.9%;处分乡科级干部19人,占比25%;处分一般干部6人,占比7.9%;处分其它人员48人,占比63.2%。组织处理58人。挽回经济损失1407万元。
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2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6人次,占比65.5%,同比增长60%;第二种形态处理42人次,占比18.8%,同比增长56%;第三种形态处理26人次,占比11.7%,同比增长189%;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次,占比4%,同比下降65%。(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