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对党员干部常念“作风经”,常敲“纪律钟”,常把“廉洁脉”,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置79人。
抓早抓小“正歪树”。突出“抓早”“抓小”,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坚持“纪在法前”,对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正确运用民主生活会、谈话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批评教育等手段,提醒党员干部即知即改,实现监管常态化。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2人。
动辄则咎“治病树”。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切入点,坚持从小处入手、细处着力,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加大检查频次,营造知止氛围。对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一季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
重拳出击“拔烂树”。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用法纪思维、法纪要求、法纪方式对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审查,一季度,党纪立案9件15人,政务立案3件6人。(孟惠芝 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