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发布时间:2018-04-23 08:12:07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近日,昭通市印发文件对全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

层层划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市委书记对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长对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市委、市政府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市纪委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领导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洁自律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监督责任。

分门别类细化工作任务,力促管党治党责任扛牢抓实。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7个大方面23项工作内容35个具体要求,就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细化,分解到部门,明确主责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全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智慧力量和实践行动凝聚到实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指导方针,结合新实际、落实新要求、推进新实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科学、更严密、更有效,努力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保证党中央和省、市各项政令畅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纪律和规矩;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要保持高压惩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认清形势,主动认领任务,拿出有效举措,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以自身工作任务的出色完成来助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实际成效。(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