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平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实在在的成果,全面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密切协作,深入摸排。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及时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严厉整治“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官”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联合出击,剑指问题,全覆盖摸排,逐村分析研判。组建来信、来电、来访、举报箱“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动态台账管理制度,随时把握整治情况,及时更新台账。
明确分工,集中整治。实行“上下联动、同级互动、部门配合”工作模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紧密协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专案专办、一查到底,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截止目前,全县共打击“村霸”5名,严肃整治“四类村官”16名,对存在“村霸”的2个村开展专项整治。
跟踪问效,形成震慑。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先查先办、严查严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纪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给予5名“村霸”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对16名“四类村官”采取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措施严肃整治,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7人,警告2人。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曝光,适时对党员群众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杨红艳 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