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严查基层涉黑涉恶问题 增强群众获得感

发布时间:2018-04-19 07:08:15   来源:普洱市纪委

墨江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涉恶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助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为组长的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加强对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的领导,统筹、指导、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移交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违法犯罪线索,限时办理并汇总上报。

转发《方案》,对贯彻落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将《普洱市纪委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腐败问题实施方案》转发至乡(镇)和纪检监察组,要求各乡(镇)纪委将严查严处严防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切实担负起专题学习、专项排查、专项行动等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工作,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安排县纪委信访室加大牵头力度,对接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协助查处涉黑腐败问题,督查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解决涉黑腐败问题。

剑指问题,严查严处不姑息。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问题,严查到底。紧盯村“三委”人员,防止一把手变“一霸手”,杜绝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重点整治“村霸”“寨霸”,扫除基层黑恶势力;特别关注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行为,畅通“最后一公里”;重点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对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监督不到位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共打掉2个黑恶势力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46人,成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下一步,墨江县纪委监委将依法履职,形成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合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硬仗贡献力量。(许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