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江县纪委县监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强化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成立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紧盯重点精准打击,坚决惩治不手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涉黑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拓宽信息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发布元江县纪委县监委关于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通告,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点,认真受理、排查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摸清底数,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
注重宣传造势,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张贴标语、制作永久性广告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营造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舆论氛围。同时,还将定期收集梳理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