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严明州庆等节假日“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8-04-17 08:02:38   来源:楚雄州纪委

州庆、五一、端午将至,元谋县纪委县监察委下发《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州庆、五一、端午节假日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十二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全面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有效做法和经验,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对于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滥发津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和“四风”问题新动向,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要严格问责,对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县纪委县监委举报电话:0878—8211079;手机彩信、短信举报:18387876009。(王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