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纪委市监委组织传达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开展学习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4月12日,《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在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后,市纪委办公室从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下载《意见》全文,印制成册,发给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并要求委机关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学习,学深学透,掌握精神实质,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4月13日上午,市纪委市监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集中传达学习《意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逐字逐句领学了《意见》的内容,并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结合当前监督监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讲解,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省监委《意见》的要求,加强统筹安排,细化落实措施,抓紧抓牢组织实施工作。
大家纷纷表示,这份文件的出台,是贯彻党章、监察法的具体措施,对加强纪法贯通、实现监察对象和监察职能的全覆盖,促进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改进作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章和监察法相结合,与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相结合,以学促用,推动工作,用监察全覆盖的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贯彻监察法和《意见》的实际成效。
“各级纪委、监委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体贯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要坚决整治党员干部学风不浓、玩风较盛、工作状态不佳、担当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从正面激励和问责惩戒两个方面,鼓励改革创新,包容工作失误,惩处失职渎职,提振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强调。
“落实《意见》要求,一方面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坚决防止反弹复燃。另一方面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要把《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到市委第五轮巡察中,紧盯慢作为、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把发现干部不担当、慢作为、不作为问题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注重发现那些患得患失、爱惜羽毛的‘老好人’,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的‘圆滑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督促严肃问责;注重检查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怠政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同时,市纪委市监委通过组织召开常委会议、监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发挥好专项监督检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运用“四种形态”,督促立行立改,推动转变作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