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纪委监委抓住监察机制体制改革的关键时间点,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要求为标准,有序推进过渡时期的线索处置和案件审查工作。
在认真、严谨的基础上提高改革前收到的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以“不私自存留、不向外泄露、不违规处置”的“三不”要求,完成了检察院转隶的线索移交工作;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的处置规范处置新收到的问题线索。
目前,“旧”的问题线索全部处置完结,“转”的问题线索处处有着落,“新”的问题线索以新规全部开始排查。今年,一季度处置问题线索26件,同比增长766.67%。
惩治腐败永远在路上,改革期间查办案件驰而不息。一季度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扶贫领域的优亲厚友问题7件1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件1人,农村村组干部6件11人。
按“新事新办法,老事老办法”的要求,加快审理效率,提升审理质量。一季度处分20人,党纪处分18人,政务处分2人。(黄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