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开展“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26 08:10:38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8年,保山市纪委监委利用10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

“活动”时间为2018年1月至10月底,以“受理职责范围规范、受理渠道规范、受理办理制度规范、信访干部队伍规范”为主要内容。其中:1月至6月重点抓好受理职责范围、受理渠道、信访干部队伍等规范化建设工作;7月至9月重点抓好受理办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10月对全市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措施、好经验、好做法。“活动”共提出受理职责范围、受理渠道、受理办理制度、信访干部队伍4类28项规范化建设主要任务。

“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着力补短板、提效能、强基础,充分发挥检举举报作为纪检监察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情报部”的职能作用。旨在结合市、县(市、区)监委成立、派驻(出)机构全覆盖改革完成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扎实抓好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突出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规范受理、办理,夯实检举举报软、硬件基础,为全市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和坚强保障。

活动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开展“活动”的重要政治意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四个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对“活动”的开展要加强动态宣传,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发布,让群众知晓,鼓励知情群众依规依纪依法积极举报。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活动”的开展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徐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