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鲜明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近日,巍山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以“五个强化”为抓手,为选出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政队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规范和操作遵循。
强化责任落实。强调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导向;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强化分析研判。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强化分析研判结果运用;坚持多渠道识别了解干部,注重在经济工作、脱贫攻坚、维护稳定一线发现和识别干部;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健全完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日常了解机制,按照干管权限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定期做好领导干部负面清单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
强化动议审查。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对人选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从政、干部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积极探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在动议环节实名推荐干部办法,落实实名签字制度,承担推荐责任;规范干部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动议工作纪律,必须在规定的职数、职级范围内动议干部。
强化程序步骤。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经程序,推荐结果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强化考察考核,坚持重平时、看一贯,注重将民主推荐情况与平时表现、考察情况等综合考虑,防止“以票取人”;严把任前审核关,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强化纪律监督。从严从实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和控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导向不正、用人风气不好、执行纪律不严等问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选人用人问责机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有责任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考察组等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