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传来重磅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在彝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热议频频。
“监察法是国家反腐败立法,必然会对贪污腐败等行为产生强大震慑力,反腐败将在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把监察工作写入宪法,明确监察工作的法律地位,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举,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拓宽了监察工作的覆盖面,让监察工作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永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俊说道。
“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姊妹篇’,将实现党内监督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学思践悟,领会精神实质,自觉运用到工作实践中,通过有力的监督执纪监察,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双柏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富章说。
“《国家监察法》明确了村干部在内的6类重点监察对象,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普及力度,不仅纪检监察干部自己要学深悟透,也要让监督对象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使大家真正明白‘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道理。”牟定县纪委宣传部干部张勇说。
“国家监察法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监察程序,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国家监察来覆盖。作为一名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唯有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审查调查,才能打赢反腐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才能无愧于纪检监察干部这个称号。”大姚县纪委县监委第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主任冯江平说。
武定县纪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宏说:“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将反腐败工作全面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上来,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用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监察法 。”
“国家监察法的表决通过,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实现了‘纪’与‘法’的无缝衔接”,元谋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朱映辉说:“从一名检察官转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变的是岗位和身份,不变的是初心,二十多年的反贪工作经历培育了我的法治精神,我将认真学习监察法的精髓要义,依法行使职权。”(徐燕梅 普晓芹 刘余芳 有富 华莉 叶向晖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