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江城县纪委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满怀激动与信心见证了《监察法》的诞生。
“从监察体制改革,到监察法的诞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是对改革成果的固化。”江城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尹雪兰说。
“监察法的通过,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上升为国家法律,将六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高显柱也谈了自己的感受。
县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阮智伟表示,“不为群众办事,监察委就要找你说事儿!过去,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达不到全覆盖,尤其是一些股级、科级以下的工作人员,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监察法》通过了,给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戴上了‘紧箍’,坚定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干事决心、更让我们老百姓看到了希望。”
整董镇纪委书记苏丹说,“群众最不欢迎的就是搞贪污腐败的村干部,以前对村干部的监管缺失,村干部违法乱纪的情况时有发生,村民没人敢说,甚至说了也没用,导致村里问题矛盾不断。监察法是一部凝聚人心的好法,监察法监督范围扩展到村里,村组干部有了‘雷区’,就不敢肆意妄为,大家就能团结一心搞发展、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矛盾问题自然就少了。”
“国家监察立法规范了监察机关的监察行为,为我们开展监察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同时也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往监察工作的范围比较窄,通过这次立法,可以真正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剑东认为。
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监察法》的表决通过,体现了时代要求,顺应了民心所向。今后将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本职工作作风,以《监察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