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监察法》表决通过引发纪检监察干部热议

发布时间:2018-03-21 08:03:32   来源:曲靖市纪委

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曲靖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倍感振奋,反响热烈。

“《监察法》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整合了反腐败力量资源,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这是一项伟大的创举,能够投身这场伟大的改革,我深感荣幸,也倍感责任重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律素养,全力以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曲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龙光志表示。

“《监察法》的出台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照《监察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让每一份公权力都在监督下运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学懂弄通、强大自身,为《监察法》落到实处,精准执行而努力奋斗。”曲靖市纪委市监委委员唐晓玲说道。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审查一室主任宁德荣表示,“《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纪检监察干部是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监察法》是我们的‘治林法宝’,也是‘护林守则’,我们要严守法规,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为‘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不懈奋斗”。

“《监察法》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定位,以及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强化自我监督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尽快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依纪依法有序开展。”富源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立斌将自己摆进去,谈了学习计划。

“‘攥指成拳,合力反腐’,把反腐败资源集中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察法》的诞生开创了中国特色监察体制的新局面,完善了国家法律体系,彰显了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行。我们不仅要熟悉党纪党规,更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履行好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陆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燕表示。

会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光泉说:“《监察法》的表决通过,对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落实,做到‘纪法贯通’‘纪法衔接’,让《监察法》落地生根,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制定《监察法》就是通过立法方式保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师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雷龙应说道。

“作为转隶干部,我一直关注并通过收听收看新闻等形式,对《监察法》草案审议等动态时时跟进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学习力度,深入掌握国家监察法的内容和精神,以《监察法》为准绳和指南,认真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马龙县纪委监委转隶干部冯秦贵说道。

“《监察法》是开展监察工作的法律依据,我们要尽快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与自学结合,学深悟透,有效推动监察工作依法依纪开展。”宣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黎文表示。

“《监察法》的表决通过,令我的心情为之激动。2018年,是撸起袖子加油干的一年,更是纪检干部有新作为和新担当的一年,我们要不忘初心和使命,在弄懂悟通《监察法》上下大功夫,更好的履行好纪检监察新职能。”沾益区直机关纪工委书记王玲谈到。

“《监察法》的通过将教育、医疗、国企等行业的工作人员纳入了我们的监督范围,真正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反腐无禁区,监督无死角,我们的监察对象成倍增加,我们肩上的责任更重了。”陆良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汪旭说道。

“《监察法》出台后,那些不是党员的村干部也成了我们的监督对象。对广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大,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富源县胜境街道纪工委书记陈小双说出了自己的切身体会。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表示,要在学习贯彻落实好《监察法》上下功夫,履行好法律职责,乘着新时代的浩荡东风,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让纪检监察这艘巨轮扬帆远航,胜利驶向充满希望的明天!(何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