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传来重磅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监察法》的表决通过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通过网络、微信、电视等途径,认真研读《监察法》,掀起学习讨论的热潮。
“国家监察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是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当前主任要务是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监察法》,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构建权威高效的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成治理效能。”昆明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张津华表示。
“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依据宪法制定的,同样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要集中反腐败资源,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另一方面也是要对监察机关权力的行使作出规范和限制,防止权力的滥用。监察法的出台正是体现了宪法精神和法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纷纷点赞这部法律的出台。”禄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定龙这样说道。
“《监察法》获通过,是新时代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必要之举,标志着反腐败工作以法律形式固化,让反腐更高效,让监督更全面。作为基层纪检干部,一定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自觉在学纪学法上狠下工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每个章节、每条规定的精髓和内涵,努力把党纪国法内化为信仰追求,外化为想问题、办事情、抓工作的行为习惯,成为既懂党纪又懂法律的‘行家里手’”。石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万勇表示。
“制定国家《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品格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态度,增强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呈贡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顾才彪这样说道。
“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监察委不仅要调查职务犯罪,还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填补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富民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说。
“国家《监察法》通过,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让监察工作更有底气,更加硬气。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下步将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理念,紧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小刘说。
“反腐败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监察法》保证监督力量能延伸和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促进监督体制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将坚定高尚的医德、良好的医风,依法执业、服务群众,接受监督。”五华区医院一名副院长说。(王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