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昭阳区纪委监委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心,强化线索排查收集,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区委、区政府、公安、检院、法院派驻纪检组长和20个乡镇街道办事纪委书记为成员的区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收集材料及上报等日常工作。
强化工作职责。各乡镇(办事处)纪委(纪工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对接,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委员,并建立问题线索台帐,逐一严肃处理。
聚焦责任主体。区纪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组加强对区委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执纪监督;区纪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组加强对区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执纪监督;区纪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驻昭阳公安分局纪检组加强对驻在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执纪监督。
强化线索收集。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纪委(纪工委)认真梳理排查所在单位和辖区内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强化措施突出整治效果,要求各派驻纪检组按照“昭阳区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统计表”认真填写上报区纪委,为专项集中整治排查收集问题线索。(王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