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03-19 08:10:36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察委举办学习《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试行)》专题培训班,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市纪委22个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会上,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审室负责人紧紧围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试行)》,结合工作经历,结合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际,结合案例对《四项制度》进行细致讲解。

省纪委监察委印发《云南省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工作流程》《常用文书格式》等“四项制度”后,市纪委翻印了300册,发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确保人手一册。

培训会要求,市县区纪委监察委要印发《四项制度》,做到人手一册,并认真组织学习。全市纪委监察委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切实实抓好《四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管理监督,监督执纪检监察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记录、留痕迹;要真学真懂,深学深悟,指导实践,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要采取班子成员率先学、办案部门重点学、座谈讨论深入学等方式,原原本本的对每个制度规定进行逐项逐字学习,全面掌握规定内容,真正把“四项制度”学通弄懂做实,按程序、按规范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出成效,提高工作质量;要坚持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执纪监督监察同思考,同谋划,同落实,以“四项制度”规定为遵循,理清工作思路,把握运用制度规定,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了监察委成立后收到的问题线索并严格按照线索三级集体排查的要求,对本部门新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要全面清理和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密切联系实际,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关键环节管控,严格审核监督执纪监察方案、调查事项和措施,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