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1至2月廉政审查干部209人

发布时间:2018-03-18 08:07:55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纪委监委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1至2月,共对209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并作出意见回复。

规范程序、逐级审核。规范审查流程,在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执纪监督审查室等部门,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问责、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对审核情况实行签字把关,在综合各室审核意见的基础上,报市纪委领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廉政回复意见准确、规范。

严肃纪律,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廉政审查工作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市纪委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增强干部审查工作责任意识。

坚持标准,强化运用。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紧盯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等方面的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直面问题,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凡未经审核或经审核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有效发挥廉政审查工作对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等情况的把关作用。(杜群忠  赵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