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刻不停歇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州委要求,要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2018年的巡察、执纪监督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工作,要以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为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制定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各级纪委每年要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事项要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党委书记和书记专题会、党委常委会,以及上级纪委联系部门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及省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政治纪律审查力度,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七个有之”等行为;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监督执纪问责中的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都要审查反映政治纪律的问题,严禁人为删减、忽略相关问题线索;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
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巩固深化拓展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整改成果,上半年开展一次巡视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工作,对全州政治生态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推动。州、县两级纪委和派驻机构要整体把握、动态分析研判本地区和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坚持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实行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