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石林县纪委在选人用人、评优评先、资格审查、职级晋升等工作中落实“三严”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2018年1至2月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57人次。
审查内容严。根据推荐考察对象、提拔使用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等征求廉政意见类型,坚持综合研判,围绕审核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是否被立案审查、是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处理以及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等重点进行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有“病”说“病”,做到不回避、如实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严格审查内容。
回复程序严。县纪委在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采取归口管理、分级审核、统一回复方式,迅速启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由组织部按答复时限要求及时分送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负责人,各室围绕近年来信访举报、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并对审核情况进行逐一签字,相关回复意见经县纪委领导签批后,以书面意见函回复给县委组织部门或相关单位,保证了回复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力维护好石林选人用人的政治森林。
保密纪律严。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各科室承办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被审核人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泄露秘密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把好保密纪律关。(金光平 田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