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楚雄州纪委监察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二次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
会议指出,省纪委监察委印发的四项制度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落实的有力举措,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精准把握《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规范执纪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坚决把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铭记于心,落实到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把制度蕴含的力量充分释放出来;要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把监督执纪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赵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