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备受关注。连日来,德宏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途径,及时了解“两会”进程,密切关注“两会”动态,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相关内容,引起大家高度关注,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监察法草案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上升为国家法规制度,将六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德宏州纪委宣传部部长说。
陇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王万雷表示,“监察法草案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时代要求形成的,符合国情和监察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个成熟的法律草案。”
盈江县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龙芬表示,监察法草案作为我国第一部反腐败国家立法使反腐败力量更集中,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充分体现“专责”,实现改革与立法完美衔接,确保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国家监察立法规范了监察机关的监察行为,为我们开展监察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同时也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瑞丽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姚云飞认为。
作为一名乡镇纪检干部,芒市勐戛镇纪委副书记思永刚表示,监察法的出台,拓展了基层纪检工作范围,延伸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管,补充了基层纪检部门对过去难以监管“三资”问题“事前预防”的短板。
“作为配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立法,监察法能够不断提高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梁河县纪委监委赵宏说。
“制定监察法,是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这是中央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的一次创新。”“完善国家监察立法,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反腐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
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制定国家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并将立足本职,严格自律,做尊法守法的模范。(李艳 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