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标志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宪法,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坚决拥护,努力践行。”贡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安武庭同志怀着激动的心情如是说。
近日,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贡山县纪委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关注两会,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草案)》等内容,积极通过网站、电视、手机等媒体进行认真学习、反复研读,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和热议。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晓艳同志说:“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这一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用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也增强了我们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但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出台《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监察无死角。”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主任杨志秀同志在与干部职工热议中说道。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好宪法这一根本法,才能在下一步《国家监察法》正式颁布实施中运用好、发挥好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权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巩固和发展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构建和完善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县纪委监委纪检一室主任杨磊说道。
贡山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两会内容,积极沟通交流学习心得,探讨想法、认识,让两会内容深入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心中,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的目的,为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了基础。(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