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任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干部任用严把关。在干部提拔任用和公务员选调时,组织部门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审核拟提拔、选调人员的情况,重点审查拟提拔、选调人员有无信访举报记录、是否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已经受到查处的结果等,根据审查结果向组织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对审查中发现的有信访举报记录正在调查核实、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受到查处影响提拔、选调任用的,提出暂缓使用的建议,防止带“病”上岗。
年终考核严把关。在科级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年终考核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整理当年纪律审查情况,根据被查处人员单位性质、人员身份等,及时将纪律审查结果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相关规定,对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及时做出当年是否称职、是否合格的决定。同时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该降低级别档次的,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实施降级降档,确保惩处到位。
评先评优严把关。在日常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评选表彰时,相关部门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涉及个人评先评优的严查当事人违纪违规情况,对涉及单位评选表彰的严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干部职工违纪违规情况,凡是有违纪违规记录的,建议取消个人评先评优和单位参与集体荣誉的评选表彰,确保评选公正。
据悉,今年以来,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回复干部任用、评选表彰、年终考核等廉政意见7批2173人次,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回复快,确保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