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开展热议,纷纷谈体会,谈认识。
“要结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把握宪法精神,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推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丽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剑春说道。
“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把十九大精神和修改后的宪法同步学习、同步落实、同步深化,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抓好抓实,加快推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丽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鹏说道。
“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进党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好宪法、忠于宪法、敬畏宪法,带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丽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德琼说道。
“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法制意识,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无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大事小、涉及的资金钱多钱少,只要线索真实可信,具体可查,就要一查到底。”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纪委书记和涛说道。(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