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缺位不懈怠不松劲,坚守责任担当,坚持挺纪在前,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查处“三类人”为重点,严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0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03件,其中谈话函询63件,初核235件,暂存3件,了结114件;立案203件,结案19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信访量同比下降12.7%,处置反映问题线索同比增加15.6%,立案数增加46%。
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五项工作机制流程图”,紧盯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先后召开各类学习安排部署会11次、州县乡三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2次,约谈县市区纪委书记2次。依托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问题线索2864件,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380个,移交330个,处置300个。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3次,发现问题449个,下达《督办通知》6份,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9件28人,约谈提醒7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95人次、6个单位。
严肃开展责任追究。对登革热防控中责任落实不力的3个单位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的2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通报问责;对林业领域经营性违法用地和无证、超证采伐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3名县处级领导进行通报问责,同时督促县市对7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全州共问责65件121人、14个单位,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及以下110人;党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100人。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州委常委与分管联系的党员干部谈话方案等有关规定精神。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5人次,占39%;第二种形态168人次,占42%;第三种形态59人次,占15%;第四种形态15人次,占4%。
健全完善谈话函询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存在违纪问题的综合考量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及下级党委(党组)负责人谈话16人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件。
扎实开展廉政谈话。认真贯彻执行州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觉接受新常态下组织的监督方式,适应小过即问、小错即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情形。开展廉政谈话5批(次),对132名新提拔任用和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执行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干部人事任免讨论回避制。共研究人事问题7次,任免干部233人,对83名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审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1059人次,强化党委领导把关作用,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四道关口”,取消了9名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人事档案有问题的干部的考察对象资格,严肃核查公示期间接到的12起举报。(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