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委对全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其中,优秀单位27个,合格单位53个,基本合格单位3个,不合格单位1个。
昭通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12月上旬启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并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和培训会议,抽调人员组建11个检查考核组,分别对2017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11个县区、70个市直单位和委托考核的3个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市纪委常委和部分市纪委委员任组长。检查考核中,各检查考核组充分发扬求实精神,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了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对照检查考核方法和程序,准确把握内容及评分标准,严字当头,高度负责,真正做到严督、真检、实考。检查组成员深入实际,多听多看,抓住关键,合理安排,在细字上入手,在严字上着力,采取听取汇报、开展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科学有效检查考核,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务实精神让检查考核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硬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昭通市委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要求在本次检查考核中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将由市纪委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党委(党组)及时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提高。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今年9月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王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