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理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州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政治生态明显改善,正风反腐进入了新阶段。
反腐败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995件,同比降3.9%;立案527件、同比增55.9%,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7件;结案530件、同比增47.2%,给予党纪处分618人、政纪处分88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4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挽回经济损失1173.59万元。110个乡镇纪委都有自办案件,全面消除了查处县处级干部空白县和自办案件空白乡镇。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落实。将“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2017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060件次,其中,拟立案396件次、上升57.1%,初核864件次、上升21.5%,谈话函询159件次、下降20.9%,了结641件次、下降0.6%。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44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75人次,占53.6%;第二种形态418人次,占28.9%;第三种形态161人次,占11.1%;第四种形态92人次,占6.4%。
执纪审查纪律更加严格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严格工作程序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执纪审查文书。召开全州纪检监察执纪审查工作会议,开展执纪审查业务培训,签订审查安全责任书。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检查,加强“走读式”谈话风险防控,强化日常监督,实现了办案零违纪、安全零事故,开展执纪审理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审理能力建设,确保了案件质量。(董卫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