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川县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从严执纪,强化纪律审查。坚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紧紧围绕省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稳增长、脱贫攻坚和剑湖保护治理等进行纪律检查,2017年发现问题13个,提出整改措施13条,已整改问题13个。先后成立8个督查组,对“小金库”“不作为乱作为”“令不行禁不止”等工作进行纪律检查,纠正8个办公用房超标单位,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3个,收缴违纪资金89.25万元。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清退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及各种奖励等资金250余万元。
刹风整纪,持续纠正“四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重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实行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常态化,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严防死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公款吃喝、赠送节礼、大操大办等顶风违纪行为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动辄则咎。2017年,共组织开展节假日专项检查10次,检查268个部门单位、23个餐饮娱乐场所。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3人,查处存在“慵懒散”行为党员干部8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工作纪律等典型问题11起。
教育预防,优化政治生态。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道德教育,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查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实行“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县委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3次。县委组建宣讲团,用白族调、民族语言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240场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主题系列活动,组织312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影《决不饶恕》。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开展谈话函询6人、诫勉谈话4人、廉政约谈22人,抓早抓小,规范权力运行。
惩治腐败,发挥震慑效应。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巡察工作,及时查处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推诿扯皮等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责任,有错必纠、有责必问。2017年共问责干部13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脱贫攻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31件38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2件20人,系统剖析5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次19人,在全县范围内产生了“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