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赋予监察委宪法地位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倍感振奋

发布时间:2018-03-09 08:13:37   来源:玉溪市纪委

对宪法部分内容的修改一直是玉溪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热议的话题,特别是草案中关于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内容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在3月7日的两会上,代表团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内容再次引发热议。

“与时俱进对宪法进行修改完善,是为我们开展工作树立了旗帜,指明了方向,既坚定了基层改革发展的信心,更为各行业加快推进改革提供了宪法依据。”红塔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解永辉满怀信心。“红塔区纪委监察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持之以恒、毫不动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红塔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幸福的魅力城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天下之势,常系民心’,‘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智慧。”通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李荣奇在班子会上感慨地说,这次对宪法的修改是我们党不断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次新规范,对于持久维护宪法的生命力具有重大意义。

元江县洼垤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林江每天都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等媒体密切关注两会进程,除了关注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他更加关注宪法修改背后的深刻含义。“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新时代呼唤新宪法,监察体制改革把我们纪检监察人推到了时代的浪尖上,我们也应当拿出‘弄潮儿’的精神,以百倍的信心和勇气,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改革的浪潮中,扎扎实实维护好宪法权威,不负众望,重整行装,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完成好历史赋予的使命。”

“这次对宪法的修改非常及时,修改内容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折射出了时代的光芒。作为一名全新的纪检监察干部,我要深刻学习领会新宪法的精神实质,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不移地做宪法的拥护者和捍卫者。”前不久从市商务局划转到市纪委案管室的马蓉在学习讨论时说。

“这几天我特别关注两会的消息,到街道汇报工作与大家谈起两会时有很多的感想,特别是谈到监察委改革时大家有说不完的话。”江川区大街街道海浒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张正昌在同小组干部开会时兴高采烈地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修改宪法,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立法活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构架,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郭春良在谈到两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时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表示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纪检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抓“四风”,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我们第十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同步推进改革与法治的决心。其中增加监察委员会内容赋予了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监察委员会行使权力提供了宪法支撑,这让我们倍感振奋,极大地增强了我们开展工作的信心和勇气,我真心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度和伟大的时代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市纪委宣传部副科级纪检员唐颖表示,将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每一项工作当中,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出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和力量,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系,有效解决了行政监察与党的纪律检查之间不能协同一致的问题,通过派驻机构以及灵活的巡视巡察,实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全覆盖,避免了原先监察检查中‘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刚刚从华宁县检察院转隶过来任监察委委员的付云龙在单位组织的讨论中仔细记录,认真发言。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这次对宪法的修改准确反映了国家和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新修改的宪法必将成为一部利国利民的‘善法’,必将成为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市纪委信访室主任张建波结合自己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谈了对宪法修改的心得体会。

峨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燕清这段时间随时把充电器带在身边,保持手机电量充裕,以便第一时间了解到两会的最新进展和舆论动态。他在收听收看了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后深有感触地说:“‘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宪法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我坚决拥护这次国家对宪法的修改,这是顺应党心民心的大好事。把监察委员会写进宪法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好好把握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踏踏实实的立足本职工作,坚定维护宪法权威,绝不辜负时代对我们的期望。”

“中共中央关于宪法部分内容修改建议中,在‘国家机构’一章增加‘监察委员会’一节,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保障了国家立法、行政、监察、司法等公权力在宪法框架下的有序运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陈世雄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福利。(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