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下发《关于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2017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今年1月,市委组织7个检查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厅级党员领导任组长,对全市各级各部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评出优秀单位21个,合格单位63个,基本合格单位5个,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自觉,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刹风整纪,坚决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
《通报》强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四个意识”不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没有细化落实在具体工作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方面还存在差距;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和隐性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突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敢担当、不敢作为、不敢斗争,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通报》要求,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弘扬优良作风,增进群众感情;加大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执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加强纪委监委机关建设,着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律部队”。(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