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明确2018年检举举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06 08:11:4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近日,保山市印发《保山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检举举报工作要点》,对2018年检举举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明确目标任务。《要点》明确了2018年检举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立足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工作作为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道关口的作用,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有效的服务。

突出重点工作。《要点》强调,建设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从工作机制上实现五级联动,从畅通渠道上实现“五位一体”,从工作力量上实现“一纵两横”。认真受理办理重要检举控告,严格落实检举举报归口受理制度,精心梳理和筛选问题线索,落实重要检举举报情况报告和反馈制度,强化检举举报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工作。推动检举举报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构建“1+N”制度机制体系,从登记受理、分流处理、督办反馈、内部管理环节规范全市检举举报工作。切实提高检举举报综合分析质量,推进检举举报信息精细化,推进检举举报分析工作精细化。

抓好关键环节。《要点》抓住检举举报干部这个关键,紧紧围绕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检举举报干部队伍这个重点。要求检举举报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依纪依规处理好每一件检举举报。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加大对检举举报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专业素养,推动检举举报工作创新发展。严格检举举报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强化信访部门内控机制,防止以信谋私、跑风漏气行为;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坚决杜绝失密泄密问题。(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