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陆良县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等问题,在问卷调查、走访调研、查缺补漏、总结完善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并通过“一书两薄四提醒”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传导责任压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清单式”定责。根据科学合理、权责对等的原则,认真梳理主体责任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县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县委班子主体责任细化量化为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5项30条内容;将县委主要领导责任细化为17条明细责任;将县委、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细分为6个方面的共性责任和每位班子成员的个性责任。
“一书两薄”明责。“一书”即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两薄”即年初由县纪委统一印制《廉政谈话记录薄》《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薄》,统一规范记录格式,分发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用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记录,年底由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回。据统计,2017年,县委书记与下级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93人次,听取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汇报工作44人次,常委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开展廉政谈话110人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0余人次。
“四提醒”促责。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责任清单印发给每名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使其知晓自己的“责任田”;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打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对各县级领导的工作及责任进行提醒;制作办公桌面“温馨提示牌”,列清领导个人责任清单和县委集体责任清单,方便实时对照查阅;县纪委书记负责,在与县级领导的日常工作交流中,对其近期工作、各时期责任清单任务进行及时提醒。据统计,2017年度,该县共印送书面清单17份、桌面提示牌17份,进行电话提醒51次,短信提醒51条。(王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