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02 08:02:06   来源:迪庆州纪委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维西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定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协作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为全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逐级压实责任。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严明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和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处置工作,把扫黑除恶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县、乡、村三级。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纪委迅速与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主动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中抓捕的涉黑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职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委员)。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打击“保护伞”与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同步侦办,一查到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建立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县纪委与政法委、公安、信访、法院、检察院、司法、扶贫、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建立发现问题线索的联动沟通和移送协调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交办,做到资源共享、无缝对接,发挥联动协调工作“合力”。

突出重点问题。结合职能职责,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受理和查处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脱贫攻坚、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领域及其他方面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李星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