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亮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将严肃纪律和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模式和发挥“互联网+”宣传教育优势,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多媒体平台,不断拓宽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在学校和书院举办廉政书画比赛和廉政书画展览,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利用单位走廊和街边宣传牌,制作廉政格言警句2000余条;在节假日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短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和微信8批次10000余条,传播廉洁声音,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红线。
县纪委县监委联合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乡镇和单位公款吃喝、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和变相旅游等进行专项督查;对扶贫领域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交叉检查和专项督查;对节日期间滥发津补贴、公款送礼和公车私用等违反“十个严禁”进行明察暗访。
从严控制和管理机关“三公”经费,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成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一律禁止乔迁新居、子女上学和老人过寿等宴请活动;压实各级党委和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但追究当事人责任,也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2017年以来,查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6件26人;查处违反“六个严禁”问题15件15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问责5人、约谈30人、对2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点名通报扶贫领域违反工作纪律21人;对违反会风会纪的9人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刘仕斌 杨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