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市纪委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及时下发《宣威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及相关工作要求作了细化明确,各乡(镇、街道)也制定了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纪委牵头协调,扶贫办充分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的作用,协助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责任部门牢固树立管政策出台就要管政策落实、管资金分配就要管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主动参与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并向市纪委移送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切实增强治理合力。
严格自查自纠,扎实抓好整改。全市28个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梳理形成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和资金清单,并按照“三顺一倒查”的方式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逐条逐项查找发现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当中存在的违规违纪和作风不实问题49个,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台账。
加强检查抽查,严肃通报曝光。市纪委牵头成立由纪委常委任组长的8个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督查前市纪委书记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督查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并对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督查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为根本,把专项治理作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抓实问题整改。检查抽查共发现21个乡(镇、街道)7类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公开通报,要求限时整改。
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追责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的可以不予追究或减轻追究,对拒不整改或不按期整改的从严追究责任。坚持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进一步畅通、拓宽诉求反映和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2017年以来,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8件,予以了结73件,正在办理9件,转立案16件,谈话提醒13人次,问责5人次,党政纪处分40人次,组织处理6人次,公开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