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严把廉政审查关,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把“廉政阀门”,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2017年共开展廉政审查1059人次,建议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5人、单位评优资格5个;建议暂缓提拔使用2人、取消代表或委员资格2人。
严格落实廉政审查工作制度。把“细”字贯穿于廉政审查工作的全过程,抓细抓小,严小慎微,着力在程序规范上下功夫,以程序的规范严谨促进廉政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实效性。根据《纪委廉政审查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审查对象、审查原则、审查内容及审查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做到廉政鉴定材料真实、准确、全面,进一步提高廉政审查工作的效率。
严格审查廉洁自律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主要围绕问题线索反映、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等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被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或初核存在问题;是否因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是否因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是否尚在处分期,是否存在被问责等情况,初审科室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
严格把好回复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把关、保守秘密的原则,充分发挥好廉政审查作用,把廉政审查意见与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因公出国(境)等结合起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廉政审查工作。对存有“正在调查核实信访举报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受到查处还在影响期内的”等相关情况,实行“一票否决”,该叫停提拔任用的及时叫停,该不评先评优的不予考虑,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