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全面清理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2-24 08:11:20   来源:保山市纪委

“前一阶段,你单位清理上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你作为会计,请你写出自述材料,证明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春节前夕,昌宁县召开全面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理、核查工作。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拉网式清理自查。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拉网式清理。各乡镇、单位认真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0种表现形式,对标对表,重点围绕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开展拉网式清理自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清理自查和整改情况经领导审核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县纪委。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面核查。为确保清理自查和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县纪委安排17个派驻机构及10个乡镇纪委对所监督单位和本乡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同时派出4个重点抽查组对3个乡镇和4个单位进行重点核查,以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所上报清理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存在漏报、瞒报问题进行核查。核查采取翻阅各乡镇、单位相关账目、凭证等痕迹材料,与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同时要求各乡镇、单位及财务人员、主要领导写出自述材料证明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相关物资和经费的用途、去向作出说明,力求掌握真实情况。

从严查处典型问题。核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发现问题、抓典型上下功夫,在核查中发现清理自查存在瞒报不报、顶风违纪、压案不查、拒不整改等问题将从严进行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办。以严明的纪律和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杨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