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 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18-02-24 08:13:09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把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经过集中整治,做到了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红河州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把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全面配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在红河州开展巡视,为各项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协助州委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从严从实管党治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全州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3件、组织纪律案件45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全州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27个单位和146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建立州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认真排查核实拟任用干部信访举报问题,严把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7年,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2.7%;立案同比增长16.3%;处分同比增长5.1%,其中县处级同比增长13.6%;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8人。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让审查对象学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用理想信念教育感化,使审查对象认识错误。坚持半年通报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制度,对查结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全州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80人次;第二种形态487人次;第三种形态180人次;第四种形态115人次。

深化作风建设。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纠正“四风”问题抽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回头看”“小金库”专项治理。2017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9件9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6批71个问题。

加大问责力度。聚焦干部作风方面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和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严肃问责。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全州共问责单位31个、领导干部220名。

着力深化政治巡察。紧盯“四个意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州委开展了三轮巡察,巡察了18个州直单位党组织,及时纠正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党内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并移交办理。

聚焦扶贫领域,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破解问题线索来源单一的难题,主动出击,拓展发现问题线索渠道。由州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对两个贫困乡镇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以及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通过建立“周通报、月约谈、年考核”制度等,创新责任倒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县市纪委全面落实监督责任。2017年,全州共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398件,处理61个单位、3393人。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牢牢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关键环节,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在完成人员转隶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组建挂牌以及班子成员选举和任命工作。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了州、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利用纪检监察视讯系统开展全员远程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知识测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全面规范监督执纪各项工作,推动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三级集体排查”问题线索机制,谈话、函询、初核后拟了结的问题线索,均提交州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把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