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德宏州纪委网站发布,德宏州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段培相,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私自篡改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和索要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授意制发公文,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和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7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打虎拍蝇不止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打虎拍蝇不止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不止步、不松懈。2017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05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58件,同比上升27.13%;立案审查260件299人,同比上升34.31%;结案228件,同比上升9.6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7人,同比上升15.25%,其中:县处级12人、乡科级58人、一般干部13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74人。
德宏州气象局原局长王绍山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德宏州残联原副理事长余梁违规为企业办理残疾证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董潇用公款报销私车修理费和汽油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德宏州教育局副局长何勒崩两次两地为子女操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陇川县章凤镇原党委书记杨恩增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私设“小金库”、优亲厚友等,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进一步释放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会松口气、歇歇脚的强烈信号。
2017年,德宏州持续深化“州县一体化”巡察,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派出7个州委巡察组开展了4轮巡察,共对18个州直单位、34个县市直部门、22个乡镇开展政治巡察,其中对43个单位部门乡镇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4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44个,严肃查处了梁河县遮岛镇水箐村李家田下组村民违规私分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资金、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等问题。
苍蝇嗡嗡,其害如虎。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严惩不贷,以惩治基层“蝇贪”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2017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基层腐败案件101起,处分121人。
谁分管谁谈话成常态,创新运用“四种形态”成效显著
“组织的提醒让我及时说清问题,踩了刹车,救了自己,我要以履职担当回报组织的挽救,珍惜组织教育挽救的机会……”2017年4月,德宏州某部门主要责任人被分管副州长约谈,说清问题后,如释重负。而像这样由分管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约谈有问题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德宏州已成为常态。
德宏州纪委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强化纪律执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探索推行“谁分管谁谈话”的工作办法,让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德宏州委制定出台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由各级领导干部依据“一岗双责”,按照各自分工,一对一、面对面与管理联系、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谈话,促使分管领导既掌握业务工作进展,又熟悉其思想动态等个人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提醒、勤过问,督促其转向纠偏,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为确保谈话实效,对谈话对象问题没有说清楚的不放过、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的不放过、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同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谈话后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谈话后作风纪律转变不明显的,再组织开展二次谈话,并视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谈话领导从不知道怎么谈、到根据规定谈,再到带着问题主动谈的转变;被谈话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谈话函询,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主动说清楚被反映的问题;把组织了解情况当做个人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的机会,扫除认识障碍,卸下思想包袱,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有效规范个人的言行。
2017年,德宏州共开展各类谈话25605件(次),其中常规性谈话24172件(次)、处置性谈话159件(次)、调查性谈话1274件(次);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各类谈话908件(次)。德宏州各级党员干部已逐渐习惯在监督中工作生活,红脸出汗逐成常态。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显著成效。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后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反馈给被函询人,激发干部继续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综合效果。
2017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2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62人,占比50%;第二种形态处理108人,占比21%;第三种形态处理125人,占比23%;第四种形态处理30人,占比6%。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真正成为极少数,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旁听庭审和忏悔书,成为警示教育“活教材”
“每个违纪违法案件的忏悔,都是惨痛教训换来的‘活教材’,要把庭审现场和忏悔书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说。
2017年,德宏州纪委对5个县(市)纪委下了硬指标,要查处一批村、组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组织村、组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纪委书记将被约谈。
2017年5月19日,梁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梁河县芒东镇洒坞村村委会主任刘安传贪污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万元一案,县纪委组织全县66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130人到庭旁听;6月15日,陇川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陇川县王子树乡罗朗村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穆都崩、陇川县城子镇姐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青林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案件,县纪委组织辖区村组干部旁听庭审;9月26日,瑞丽市法院开庭审理畹町镇混板村委会芒满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依所、组长赛吞、副组长兼会计岩亮、副组长兼保管岩双收受“好处费”案件,市纪委组织6个乡镇的100余名村民小组长旁听;12月14日,芒市法院开庭审理芒市农经站原站长白龙美受贿案,市纪委组织全市13个乡镇200余名基层干部旁听……
“看着曾经与自己有着相同身份的村干部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对我内心的触动很大,有聪明的头脑不如有始终清醒的头脑……”梁河县平山乡平山村党总支书记王大济在庭审现场发出感慨。“身为一名乡镇农经站站长,我会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切实管好用好群众的‘钱袋子’,依纪依法办事,才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芒市勐戛镇农经站站长在庭审结束后表示。
“反腐败是严肃的政治,党员违纪违法的代价不能白付。”德宏州纪委把十八大以来查处的34名典型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书辑录成册,发放给各级党组织,让各级党员干部从中认真吸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保持担当精神、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