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突出重点实现纪律检查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8-02-23 08:12:51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7年,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职责使命,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刹风整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肃认真、深入地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州政治生态明显改善。

重点领域纪律检查全面推进

加强对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2017年洱海保护治理、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纪律检查实施意见,将六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州、县市党委巡察和责任制考核范围。

成立6个纪律检查组,由州纪委常委带队,分阶段对12县市和142个州级责任部门落实六项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纪律检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检查地区、部门547个,下达督办整改通知363份,整改问题1236个,问责单位(党组织)10个,问责干部89人,处分149人。

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配合省纪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两次,组织州纪委常委开展专项检查两次。对洱源、宾川等5个县及州扶贫办、州住建局等7个州级责任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75个、问题线索22件、提出意见建议22条。

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及时启用省纪委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累计录入平台数据7938件,办结7854件,办结率98.94%。

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排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1068件,移交处置线索438件,办结问题线索375件,其中立案95件,处分184人,问责6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9人;通报曝光38批177人次,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洱海保护治理纪律检查成效明显

细化措施,研究制定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七大行动”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等,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传导洱海保护治理压力,增强各级各部门洱海保护治理责任意识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1318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85个,约谈184人,问责51人,问责单位4个,处分2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起。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凤仪火车货运站堆煤、堆矿等49件环境污染问题全部整改落实。(董卫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