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山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坚守职责定位,抓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州委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讲座、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宣讲团宣讲、干部自学、专题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心入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开展“千堂党课进基层”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全州党支部共讲党课9200余次,参训党员干部群众达28万余人(次)。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身体力行、带头执行。全州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报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州纪委认真落实监督责任,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纪律检查,加大对各级党组织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督促全体党员按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提前谋划、积极筹备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全州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组建督导组,对县(市)、州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做到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党内监督。修改完善州委工作规则、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州政府工作规则,提高州委、州政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对漏报的要求及时补报说明情况并进行批评教育,对隐瞒不报的进行诫勉或调离岗位,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418人(次),组织处理瞒报、漏报领导干部42人。推行领导干部每日活动报备制度,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每日向州委报备活动情况,接受监督。扎实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召开州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州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分别听取州委常委班子和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并进行评议;组织7名县(市)和州属部门主要领导在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质询、评议;把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责述廉对象拓展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李万辉 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