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驰而不息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8-02-22 08:10:4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从文件传达到层层落实、从突击检查到长效监督、从追究直接责任人到实施“一案双查”,施甸县纪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紧盯关键环节,从严执纪查处,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重宣传强教育明纪律。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警示案例,并通过县纪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点名道姓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强化震慑和教育效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结合“千名党员讲党课”、新提拔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警示教育等,详细解读八项规定精神,并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找出违纪思想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盯重点从常抓从严查。每逢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下发加强纪律作风文件、发送廉政提醒,并组织明察暗访对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款消费和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中心,组织人员经常性地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督促整改纠偏。

防源头严约束强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发生,制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和奢侈浪费行为;完善“三公”经费审核备案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对不符合审核备案要求的进行书面告知整改。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认真整改落实,严肃执纪问责。(吴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