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委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8-02-21 08:36:07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7年,牟定县委坚持以上率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始终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理论武装,严明纪律规矩。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内容,通过督查和巡察,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编印学习辅导材料《学习文选》7期1250余册。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反腐倡廉、脱贫攻坚、惠农惠民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共开展各类宣讲683场次,宣授干部群众达6.5万人次。

抓实“两学一做”,规范政治生活。紧扣全县党员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在机关办好“党员夜校”,在农村办好“乡音党课”,在全县办好“两学一做大讲坛”,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在全县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采取集中月学、季学以及建立微信群、QQ群定期送学等形式,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员开展学习教育。2017年,开展干部教育培训12期1200余人次,开办“党校讲坛”18期2160余人次,举办青年论坛1期273人次,全县各单位累计开办“党员夜校”910余期。

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意见》等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2017年,两次对69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31名新任科级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并作出廉政承诺。改造建成牟定县警示教育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对93批次627个单位评先评优、1701人任职和评先评优进行廉政审查,建议取消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1人。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全年共开展“四项谈话”338人,其中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11人,组织提醒谈话78人,函询谈话9人,诫勉谈话40人。

严格程序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广大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紧扣“规范提升”,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品行关和作风关,加大从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和提拔使用干部力度。2017年共提请5批205人次,新提拔干部31人次,交流轮岗44人次,调出及其他任免职130人次,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6名。认真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倒查、选人用人集中自查、超职数超编制问题整改,加大“为官不为”惩处力度。对3名因不胜任、不担当、不履职的干部进行了免职撤换,对12名“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官”进行整治。

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视整改。县委、县政府把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该县的巡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关于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开展巡视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工作组,全力配合巡视组做好相关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所有问题限期整改完毕。认真抓好州委第二巡察组对该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州委第二巡察组对该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为42个具体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截止2017年底,各责任单位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王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