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细化量化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为6个方面28项任务,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将目标逐级细化。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明确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形及工作要求,并将实践“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常态约谈提醒,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层级约谈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时提醒。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廉政谈话,适时进行约谈,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2017年以来,区委领导共对34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严肃党内生活,持续传导压力。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各级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区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接受评议质询,述廉及测评结果计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建立会前报批、会中监督、会后报告制度,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强化问题整改。
擦亮巡察利剑,严肃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办建立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对整改情况适时“回头看”。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按照程序分别移送纪委、组织部和被巡察单位纪检机构,要求3个月内将线索办理情况报巡察办。2017年以来,巡察共移送问题线索73个,谈话函询32人,处分5人,问责19人。(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