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4人

发布时间:2018-02-15 08:20:59   来源:德宏州纪委

梁河县纪委坚持把严明党的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牢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紧盯“四风”新动向,以纪律为尺子,从源头上抓早抓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2017年共处理64人次。

无病常打“预防针”。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纪党规专题学习会、制作廉政文化墙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教育宣传,促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县营造尊廉崇洁良好氛围。全年,共通报典型案例12人,形成有力震慑。

小病早下“对症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到抓早抓小,对症下药,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前行。同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处理,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

大病果断“动真刀”。高举反腐利剑,敢于碰硬,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2017,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33人次,占52%,“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16人次,占25%,“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12人次,占19%,“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人次,占5%。(周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