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2017年,文山州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把讲政治摆在首位。采取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讲座、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组织“千堂党课进基层”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全州党支部共讲党课9200余次,参训党员干部群众达28万余人(次)。全州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不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带头做到齐心、齐力、齐步,主动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报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督促全体党员按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全州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紧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主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组建督导组,对县(市)、州直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导,做到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党内监督成为常态。修改完善州委工作规则、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州政府工作规则,提高州委、州政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提升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对漏报的要求及时补报说明情况并进行批评教育,对隐瞒不报的进行诫勉或调离岗位,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418人(次),组织处理瞒报、漏报领导干部42人。推行领导干部每日活动报备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组织7名县(市)和州属部门主要领导在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质询、评议;把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责述廉对象拓展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副职。
选好干部管好干部。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修改完善《州管干部个别提拔任用工作流程》,制定《文山州州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办法(试行)》《文山州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试行)》《文山州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批制度。4个县(市)制定出台干部容错纠错机制,1042名州管干部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审核办理154名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完成超编超职数、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吃空饷”和乡镇机关空编4项专项清理整治及整改工作。
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工作班子、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整改机制,加强对2014年、2015年省委第二、第七巡视组对全州8县(市)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各县(市)建立、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办法1478项。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快交快办,8县(市)纪委接收到问题线索244件,办结244件。8县(市)委组织部接收到有关问题45件,办结45件。
失责必问问必从严。严格执纪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敢于碰硬、敢于问责,让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2017年问责党组织11个,问责领导干部364人。强化问责结果运用,把《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相结合,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均依规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王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