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关县纪委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向全县党员干部提出“十严禁”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重申“十严禁”再明纪律。下发《重要提示》,明确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节礼;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利用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十严禁”纪律要求,并将此要求在大关电视台、大关纪检监察网站、清廉大关微信平台同时播发,提醒党员干部绷紧廉洁之弦,不碰纪律红线。
抓牢“两个责任”再压担子。县纪委要求全县各党委(党组)、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春节重要时间节点,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明纪律、提要求,管理和监督好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严肃执纪问责再强震慑。县纪委于春节期间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坚持“一问三责”,既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黄顶辉)